需要坦白的是,在开始这个课题的时候,我并未纯然抱着学术的动机——我当时可能甚至对所谓的“学术”并没有太过清晰的概念。我在大二的时候选择分流进入宗教学系,这是一个很幸运的选择。宗教学系是一个每届只有三五个本科生的小专业,学生之间更多的是交流和相互帮忙,并没有什么竞争的氛围(在功利的意义上来看就是有点“躺”)。同时,或许是因为师生比太过健康,老师们从未在课业上对我们放松过要求,久而久之我也产生出一种“或许我也可以做学术试试看”的幻觉。
2021年初前后,我修读了许多偏社会学的课程,也读了涂尔干、莫斯、格尔茨的一些著作。我逐渐生成了一种无所不能的英雄气概,觉得在如此这般的框架下可以对一切展开分析和解读,同时我也从好朋友那里接触到关于SNH48偶像团体的信息,我当时颇为兴奋,觉得粉丝追星的集体行为带有些许“神秘”的特质、特别适合在宗教社会学的理论框架下进行解读。受这种颇为鲁莽的冲动所驱使,我没有多想就联系了宗教学系的郁喆隽老师,跟他说了我的初步想法。郁老师欣然同意做我的项目导师,但也给我泼了冷水,嘱咐我注意不要对理论过度伸张。
在撰写开题报告的过程中,我逐渐意识到学术研究远没有那么简单。但凡在知网上多做搜索,就会发现那些最简单的解释框架早就被前辈大学生、研究生们用过了,他们孜孜不倦、近乎穷举,从过渡仪式到互动仪式链,再到消费社会等等,他们把所有能用得上的一步到位式的理论都用过了。是的,我仍旧可以坚持我最初的设想,拓展讨论宗教的定义、将粉丝们的行为设定为一种宗教行为来进行讨论。
又或者,我或许能找到新的“一条龙”式的研究切口,比如仪式研究仍旧是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万能框架,若我换一种分类方式来讨论身份认同,同时也是信手拈来的。但是我通过这样的研究希望告诉别人什么呢?我是否已经找到这项研究的“意义”?难道我就甘心用最简便的方法写出一份报告,最终沦为无数格式规范齐整、内容大同小异的知网论文中的一篇吗?这样的困惑和焦灼感在研究初期始终伴随着我。